郝贵生: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是指导关系,还是并列关系?

作者:郝贵生  更新时间:2025-07-05 08:08:2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复兴网

  ——评孙正清源的“两个手段论”

  “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对于当代中国人是再熟悉不过的概念了。但黑格尔说过,熟知的东西并非真知的东西。二者究竟什么关系?它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是什么关系?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未必都清楚、明白。

  近日,在“今日头条”读到署名“孙正清源”的一篇文章《为什么有人一定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以下简称孙文),其主旨是反对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二者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手段。

  孙文说,“大司马”先生把“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他文章的大标题就是质疑这一观点,他主张“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都只不过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四项基本原则是为了保证‘不变色’,改革开放政策是为了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是坚持改革开放,都是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根本目的。离开了这一根本目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但难以长期坚持,更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他批评把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片面夸大四项基本原则有三大错误:

  第一个错误:以大司马为代表的群众对改革开放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满意。大司马一是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方面做得有欠缺。二是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应该比坚持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根本上更重要。三是大司马把自己摆错了地位,“比党和政府更高的地位来说话”。

  第二个错误:故意混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和目的,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作了目的,而不是作为让国家富强起来的手段。大司马等人一直坚持“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私有制”,却从来不提用什么样的方式,在多大的范围内消灭私有制。孙文认为这种观点只强调最终目的,却不管具体方法,并上纲上线或歪曲为“这是宗教才会用到的手段”,并以此推论说,这种观点“必然要用到输出革命,用到发动战争的方式,是不可能行得通的”。孙文还认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把“发展生产力”当作我们现阶段的阶段性目标,“至于最终目标只能发展阶段到了再考虑,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第三个错误:所有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的人,都是自相矛盾的,都是企图用方式方法来代替、冲击中心工作。

  孙文的结论:

  单独在一个国家实现“消灭私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是有害无益的。目前只能把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到最好。任何背离这个中心的说法,不管以什么理论为根据,都是影响中心工作的。

  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理由质疑坚持改革开放,都是颠倒了目的和手段,制造认识混乱。

  “计划多一点或者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所有制当中的公有制成分多一点还是少一点,也不是决定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之前我们对于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定义,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调整。

  以上是笔者简要概述孙文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笔者认为绝对是错误的。究竟错在何处呢?

  我们知道,上世纪80年代以来,邓小平提出和阐发了党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笔者同孙文关于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关系问题的根本分歧实质在于对党的这个基本路线如何理解?

  孙文的错误之一是抛弃党的基本路线的大目标或总目标。

  党的基本路线人们一般把它简化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个表述确实把“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作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两个基本手段。孙文正是以此为论据,批判大司马先生的。笔者认为这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对党的基本路线的概括过于简单化、片面化,是错误的。应全面概括为6个内容:一是依靠对象,二是一个中心,三是指导思想,四是改革开放手段,五是物质实践手段(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六是最终目的、目标。这六点内容缺一不可,每一点都非常重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简称把依靠对象、物质手段、奋斗目标特别是大目标和最终目标不讲或删去是绝对错误的。孙文中却反复讲经济建设是最终目的、目标,不提或不讲“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经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目的之一,不是唯一目的,同时它也是“富强、民主、文明”大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孙文离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目标,把“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到基本路线内容中的绝对中心和最终目标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是绝对错误的。孙文甚至认为,我国仍然处于生产力并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把“发展生产力”当作我们现阶段的阶段性目标。什么共产主义?什么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不是今天考虑的目标,否则就是空中楼阁。这不典型地把社会发展单纯归结为经济的发展吗?客观地讲,中国今天的经济建设方面确实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贫富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拉大、沿海内地差距拉大,社会风气败坏,贪污腐败极其严重、私有观念和金钱至上观念泛滥成灾,整个社会包括特别是各级权力者、知识分子人品素质急剧下降,许家印式的当代大资本家还在吃人肉,喝人血,党内走资派还在走,……。这就是只讲“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讲整个社会“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目标,不讲人素质、能力的全面发展导致的必然恶果。

  孙文的错误之二是根本不懂“四项基本原则”的科学含义及其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极其重要的理论地位。

  唯物史观认为,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同样我们完全可以说,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就没有科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绝对不应该是“以济建设为中心”的手段,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经济建设的根本的指导思想。这个“四项基本原则”即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我们搞经济建设,搞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绝对不能离开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党的基本路线内容中的总的理论指导思想,比“经济建设为中心”地位、层次更高,也是列宁“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毛主席的“政治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政治挂帅”思想的具体体现。它在文字表述上绝对不应该排在“经济建设为中心”之后,而应该在党的基本路线整体表述中摆在最前面和首位。把“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放在“经济建设为中心”后面,并与改革开放并列起来,只是成为实现目的的普通手段。这实质是贬低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造成孙文错误的重要原因。

  孙文的错误之三是根本不懂得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是理论指导实践的关系

  “改革开放”确实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手段之一,但它只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活动,而不是总的理论上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绝对不能作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两个平行并列起来的手段、方法。且“改革开放”必须在“四项基本原则”的科学解读和科学指导之下。“改革”是社会主义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巩固,而绝对不是改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为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后者那叫作“改制”,而不是“社会主义改革”。这种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绝对不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的科学含义。从这个意义上,“四项基本原则”与私有化、市场化的所谓“改革开放”确实是绝对对立的。“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理论指导实践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大司马同志质疑的是“四项基本原则”与中国目前的私有化市场化的所谓“改革开放”的绝对对立关系。这种质疑完全是正确的,也是笔者完全拥护的。孙文批驳这种质疑,且认为大司马同志的认识是一种“缺陷”。笔者认为这绝对不是“缺陷”,而是客观事实。

  孙文的错误之四是完全不能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四项基本原则中包括“坚持社会主义”,总目标中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但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这是能否正确理解“四项基本原则”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改革开放”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内容。然而孙文却做了错误的解读。他说:“所有制当中的公有制成分多一点还是少一点,也不是决定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尤其是,之前我们对于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定义,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调整。”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背叛。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只能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解读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及其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人类最初是没有私有制的原始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也就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三种社会的共同点就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私有制发展的最后阶段。伴随着社会基本矛盾又适应又不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新的所有制取代,但不是用另一种私有制取代,而是用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取代。如《宣言》中所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发展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紧接着《宣言》就说:“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立的质上的最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最本质特征,也正是从这一点本质出发,推论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原则、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意识形态上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占主导地位的等其他本质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的根本区别绝对不是公有制和私有制成分的量上的多少问题,而是谁占主导地位的问题。孙文把它归结为公有制成分的量的多少问题,实质是抹杀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行资本主义之实。孙文有一句话说对了“四项基本原则是为了保证‘不变色’”,但如此混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谈何“不变色”问题?孙文打着马克思主义要“与时俱进”的口号,修正和篡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完全是历史和现实中的修正主义者、反马克思主义者惯用的手段和方法。

  孙文的错误之五是根本不懂马克思主义的“消灭私有制”的科学含义。

  “消灭私有制”是《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强调共产党人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基本主张“消灭私有制”。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一是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所有制上的根本区别。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当然就把“消灭私有制”作为实践目标和内容。大司马同志等人一直坚持“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私有制”的说法,没有任何错误。但孙文攻击大司马同志“从来不提用什么样的方式,在多大的范围内消灭私有制。”这完全是胡说八道。稍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同志都知道,“消灭私有制”一是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二是把生产资料收归全民和集体所有,三是发展生产力,四是同私有观念决裂。“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消灭现存状况”的极其漫长的过程。这在《宣言》中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党的基本路线中讲“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下发展经济本身就是“消灭私有制”的过程和具体方法。怎么到了孙文那里就没有“消灭私有制”的方法呢?怎么就胡诌白咧地推理说,这是“宗教”呢?是必然要“输出革命,发动战争”呢?又一次表明孙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完全不懂,一窍不通,却摆出一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祖师爷架子,教训起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同志。活脱脱一个“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跳梁小丑。

  孙文的错误之六是完全不懂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与“改革开放”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两个基本手段。

  党的基本路线中讲到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但这一思想与其他内容究竟什么关系?由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简单片面化的概括,几乎所有阐释当代基本路线的专家学者关注点全放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上,且主要讲中心与改革开放的关系,实际上“四项基本原则”都基本或很少提到。那么“两个基本点”之后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更无人提起。这绝对是错误的。笔者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紧接着应表述“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改革开放”。这是两个真正的手段、方法。因为经济建设是干出来的,是实践出来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就讲的这一思想,它与“开放”正是对立统一关系,是内外因关系,是毛主席所说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思想的体现。把“开放”摆在“自力更生”之前颠倒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孙文及相当多的专家学者把“改革开放”在党的基本路线内容中的地位抬高到不恰当的高度,甚至把毛泽东时代之后的几十年的历史时期称之为“改革开放”时代,前三十年称之为“封闭僵化”时代。这绝对是错误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含义的“改革开放”是从毛泽东时代开始的:土地改革、合作化改革、人民公社改革、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文革时期的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企业改革等等。毛泽东时代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大干社会主义的时代,也是改革开放的时代。1971年,亚非拉国家把我们抬进联合国、之后中日建交、尼克松访华、兵乓外交等等难道不是对外开放吗?

  以上是笔者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阐释特别是“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的含义、关系的阐释。笔者认为党的基本路线应该这样完整地表述: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欢迎共产党员和红色网友批评指正!也欢迎孙正清源先生批判和反批评!

  2025年7月3日

  附录:

  为什么有人一定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

  2025-06-30 05:30·孙正清源

  在大司马用四项基本原则质疑改革开放之前,网络上虽然也有质疑改革开放政策的声音,但始终没有人把两者对立起来。因为,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都只不过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四项基本原则是为了保证“不变色”,改革开放政策是为了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自从大司马做出了这样一个割裂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坏榜样,这样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分割开来,孤立看待的人开始增多。他们所有的说法都是建立在这样几个假设的基础上,而且自相矛盾:

  第一,他们假设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方面,让大司马为代表的群体不满意。

  我国的改革开放,比较全面的表述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是坚持改革开放,都是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根本目的。离开了这一根本目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但难以长期坚持,更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片面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人,首先是假设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方面做的有欠缺;第二个假设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比坚持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根本上来说更重要;第三个假设是,只有按照他们主张的方法,才算是坚持了“两手抓,两手都硬”。

  显然,这样说话的人,是把自己摆在了比党和政府更高的地位来说话的——你们必须按照我说的这样,否则就是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他们故意混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和目的,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做了目的,而不是作为让国家富强起来的手段。

  所有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的人,一直坚持“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私有制”的说法,却从来不提用什么样的方式,在多大的范围内消灭私有制。实际上,这也是很多人经常会使用的方法,即只强调最终目的,却不管具体方法,这是宗教才会用到的手段。但是显然,社会主义建设不是宗教,所有对最终目的的论述,最终必然要回到具体的方式方法上来。在社会主义阶段,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不能把“消灭私有制”当做实现最终目的的方法?

  显然,这种必然要用到输出革命,用到发动战争的方式,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由于我国仍然处于生产力并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把“发展生产力”当做我们现阶段的阶段性目标,至于最终目标只能发展阶段到了再考虑,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因为,“消灭私有制”如果只在一个国家内部实现,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其利弊是明摆在那里,不需要讨论的——因为七十年的实践证明了,那样做根本行不通。回过头来老老实实寻找发展生产力的最有利方式,做到三个有利于,比其它所有工作都更为重要。

  第三,所有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的人,自相矛盾体现在:企图用方式方法来代替、冲击中心工作。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单独在一个国家实现“消灭私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是有害无益的。这就决定了我们没办法跨越发展阶段,目前只能把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到最好。任何背离这个中心的说法,不管以什么理论为根据,都是影响中心工作的。某位学者,用“为中心”和“为纲”的文字游戏诡辩论文章只能起到添乱作用。

  所以目前,所有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理由,来质疑坚持改革开放做法的言论,都是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制造认识混乱的做法,必然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尤其是一些人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共同富裕”为幌子,要求政策方面的倒退,更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在这方面早有定论:“计划多一点或者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同样,所有制当中的公有制成分多一点还是少一点,也不是决定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尤其是,之前我们对于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定义,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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