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平等的核心密码:官民平等与贫富平等才是根本

作者:安东和伟  更新时间:2025-11-23 08:39:03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复兴网

  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成为被广泛追捧的价值信条。然而张宏良先生的这篇文章,却以锋利的洞察力穿透了这一口号的抽象面纱,直指其背后被遮蔽的阶级不平等实质,提出“官民平等、贫富平等才是法律平等根本前提”的核心论断,为我们重新审视法治本质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思想视角。

  文章最鲜明的论证特色,在于以古今对比为经纬,解构抽象口号的现实悖论。作者开篇即打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资产阶级口号”的认知误区,追溯至古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律实践,指出这一古训比现代口号更具具体性与实质正义。古代社会通过“官不下县”的制度设计,在官府与民众间设立法律防火墙,确保平民无需无端受制于官员;以“击鼓鸣冤、开门判案”的程序安排,赋予底层民众直接对抗权贵富人的法律权利。反观现代社会,法律却逐渐走向抽象化,抽离了官民、贫富等具体社会关系,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沦为形式化表达。罚款、假释等制度看似公平,实则成为富人的“特权通行证”——唯有财力雄厚者能通过金钱免除惩戒,唯有手握权力者能借助关系规避处罚,而穷人只能被动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这种对比并非厚古薄今,而是通过历史镜像照出现代法治的结构性缺陷,论证极具冲击力。

  文章的另一大亮点的是对法律制度的阶级本质的深刻剖析。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法律的抽象化设计,本质是为了掩盖官民、贫富之间的不平等。“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的规定,看似是人道主义进步,实则默认了权贵富人可通过权力、财力等“非暴力手段”实施犯罪,而死刑的威慑力仅针对缺乏资源、只能选择暴力犯罪的穷人。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法律成为“治民之器”而非“治官之具”,正如牧羊人用规则约束羊群而非自身。这种剖析没有停留在表面现象,而是深入到法律制度的核心逻辑,揭示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巨大鸿沟,让读者看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背后的现实困境。

  更具价值的是,文章提出了**“官民平等、贫富平等”这一法律平等的核心密码**,为重构法治正义指明了方向。作者强调,法律平等的本质不是抽象的人人平等,而是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平等——只有消除官民之间的权力落差、贫富之间的资源差距,法律才能真正成为维护全体公民权益的工具。古代社会对官员权力的约束、对富人特权的限制,与现代社会对权贵阶层的纵容、对底层民众的严苛形成鲜明对比,恰恰印证了这一核心观点。这一论断打破了人们对法律平等的固有认知,提醒我们:脱离了官民平等、贫富平等的前提,任何法律平等的口号都可能沦为欺骗民众的话术;唯有将实质平等作为法治的基石,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屏障。

  张宏良先生的这篇文章,以独特的历史视角、犀利的批判思维和深刻的本质洞察,解构了现代法治的形式化困境,揭示了法律平等的核心要义。它不仅唤醒了人们对法治本质的思考,更呼吁社会回归实质正义的轨道。在追求公平正义成为时代共识的今天,这样的文章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思想价值——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法治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条文,更需要官民平等、贫富平等的制度保障;唯有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从抽象口号变为具体现实,社会才能在公平正义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关联阅读:《张宏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是官民平等和贫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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