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他老人家早就告诉过我们: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我们国家法律最鲜明的特质,就是法律的人民性立场,就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将人民的意志转化为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
昆山龙哥被反杀,人民群众一阵叫好,最终掀起了一场守护正当防卫者的司法变革,这难道不是我们国家法律人民性的最鲜明体现吗?
说到底,法律要顺从民意,而不是对抗民意!
吸毒记录封存,广大人民群众是支持还是反对?我觉得,但凡不是眼瞎了,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南通文旅“哪位少爷吸了”6个字的评论,短短数日,竟然新增了几百万的关注量,这背后是人民群众的呼声,这就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我们的法律,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应当是顺从民意、与时俱进,让法律成为人民意志的守护者。
我们是人民共和国,我们的法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体现人民的利益——这是由我们的国家性质决定的,由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性决定的,不应当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不应当以“大法党”的意志为转移!
谁挑战了法律的人民性立场,谁就是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站在共和国的对立面——人民群众不是反对所有的轻微违法记录封存,反对的是“吸毒”,因为从1840年以来的百年屈辱史,正是开始于毒品泛滥,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切肤之痛!
文章的最后,让我们重温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一文里劝诫全党同志的那段话:
“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