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银行不想“体面”了,小心点吧!

作者:有竹不倒  更新时间:2025-11-23 19:16:32  来源:竹不倒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复兴网

  112万在上海买一套房,心不心动?这就是所谓的“捡漏房”。别人三四百万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现在银行处理它,便给了你“捡漏”的机会。

  有些大佬不负责任,忽悠普通人去抢这种捡漏房,说什么抢到就是赚到。事实上呢?

  每经网已发了篇报道提醒大家:普通人,别碰捡漏房。因为你买回来的大概率不是房子,而是债权。

  有的读者看报道可能不太理解,我通俗的解释一下,给不懂的人“避避坑”。

  最近应该听说过,由于房价降低,有些房子的剩余贷款比房子总价还高,简单说就是你把房子卖了,都还不清贷款。所以不少人选择了断供。

  正常的情况,是银行把房子收走,然后出售。但有没有想过,还有其他情况:

  比如房子里住了老人,他不肯搬;有租约、承租人不走;银行不是第一顺位……

  又比如法拍没人买;或者是企业抵押,现在企业资金链断了?

  甚至是这个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涉及很多纠纷,属于“多人共同拥有”,权属不清晰,抵押合同本身存在瑕疵等等。

  总之一句话:这样一比“烂账”,银行想处理好,可能不仅要费力,花钱,花时间,承担法律风险,让资金沉淀多年,甚至还不一定会成功。

  于是“捡漏房”出现了,别人欠银行500万,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现在,你花110万就可以买走。

  这么看,那不得抢着去买吗?

  然而呢?你买到的是房子吗?连银行都没法把房子收回来,一个普通人,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做到?

  换句话说,银行要是能把房子彻底收回去,他500万的房子卖个400万没问题啊,为毛要110万就出手?说明这里面麻烦事的价值,已经超过300万的房价。

  你买到的可能不是房子,而是债权。

  也就是说,现在房主不欠银行钱了,他欠你的。银行是把“别人欠它的贷款”卖给你,你买到的是别人欠银行的债务,跟房子无关。

  有人很天真:那我就让房主还钱咯?

  试问,银行都要不回来,都拿他没辙的事情,你比银行还牛逼吗。

  大致情形可能便是如此:你找上门问房主:“你欠我的钱还不还?”

  房主直接一句:“我从来不认识你。我只欠银行的钱,你算哪位?”

  这时候你将连让房主开门的权力都没有。

  有人要说了,那我就去法院,去起诉。

  再请问,银行不会去法院,不会起诉,还是银行没有法务?

  想想吧,要起诉,就要举证,就要等待判决,并且判决后债务人还可以上诉,法院要排期……这一连串事情下来,单位叫作“年”。至于前面的数字是1,还是70,甚至更多,就不好说了。

  就算退一万步,法院跟你是亲戚,房子判给你了。你也未必能拿到房,那也是当初银行选择把债权低价甩卖给你的原因。比如房里有人居住(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小孩);房子存在租赁合同;房子有其他债权人;房子共有人不同意……这些情况,足以把任何一个普通人折磨到怀疑人生。

  类似的情况发生过不止一次了,比如之前的事情,执行局拍房,房内住着六十岁老人,法院执行避让,迟迟无法腾房。买主三年没拿到房子,诉苦无门。

  还有债权执行到最后才发现房子是“夫妻共有”,另一方不同意执行。法院能执行的部分非常有限,最终无法顺利处置。

  最离谱的是我之前看到过一个案例,说卖债权的那家银行不是第一顺位,查下来还有别的银行、民间借款、法院轮候查封。也就是说,就算房子能卖,所得也轮不到你分配。

  因此我要奉劝所有一心想着抢“捡漏房”的普通人,一定要注意、注意、再注意,天上不掉馅饼,银行不做慈善。就算掉馅饼,就算他们做慈善,为什么会轮到我们来接住呢?

  谨慎一些,别最近有关房子和银行的新闻看多了,觉得天可怜见,机会来了,跑去一顿乱抢。结果抢来的不是房,是债务;不是机会,是风险;不是漏,而是坑。

  那时候,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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