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休带动后休,达到共同休息

作者:付能  更新时间:2026-08-07 19:29:37  来源:深耕纪  责任编辑:复兴网

  近日,几个省市有关部门就落实带薪年休假作出部署,河南省明确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这一部署,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有同志敏锐地指出,这一政策的精神实质,与“先富带动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一脉相承、异曲同工。可以说,“先休带动后休,达到共同休息”,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职工队伍休息格局的政策。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现就有关问题论述如下。

  一、关于“先休带动后休”战略构想

  共同休息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人有条件先休起来,一部分人休得慢点,先休起来的人带动后休的人,最终达到共同休息。这不是哪个人的凭空想象,而是休息领域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是立足国情、单位情、岗位情作出的科学判断。

  应当看到,休息这件事,不能齐头并进、一哄而上。一个单位,人员有先后、岗位有轻重、工作有缓急,若强求同日同时同刻地休、等量等额等份地休,势必影响正常运转,到头来谁也休不好、谁也休不踏实。正如发展经济不能搞平均主义一样,落实休假也不能搞“一刀切”。让一部分人先休起来,是承认差别、尊重规律的务实之举,是解放休假生产力、发展休假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那么,让哪一部分人先休起来呢?自然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站位高、视野宽、统筹能力强,由他们率先休假,既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又能为后续全员休假积累经验、探索路子。这就叫“先休带动后休”。领导干部先休,不是特权,而是责任;不是享受,而是担当。他们休在前头,是为了把休息的路子趟平、把休假的经验趟熟,好让后面的同志休得放心、休得安心、休得舒心。这是大局意识,是政治站位,更是“关键少数”应有的觉悟。

  二、“领导先休”与“全员平等享受”并不矛盾

  有同志提出疑问:河南省文件明明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这跟“领导先休”岂不是矛盾?这个问题提得好,但结论下得早了。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把“目标”和“路径”区分开来,把“原则”和“步骤”区分开来。

  “平等享受”是共同休息的目标,“领导先休”是达到共同休息的路径。目标是统一的,路径是有先后的,二者不仅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试想,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但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然有人先富、有人后富,能因为有人先富,就说共同富裕的目标被否定了吗?显然不能。同理,共同休息是我们的目标,但实现共同休息的过程中,必然有人先休、有人后休,能因为领导先休,就说“平等享受”的原则被破坏了吗?同样不能。

  “平等”二字,平等在权利,不在时序。每一个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论编制内外、不论合同劳务,都平等地拥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这是原则,是底线,不容动摇。但权利的享有,可以有先有后、有急有缓,正如致富的权利人人平等,致富的步伐却有快有慢。领导先休,恰恰是为了保障这份平等的权利真正落地,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若领导不带头休、不率先休,休假制度便形同虚设,“平等享受”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可见,“领导先休”非但不与“全员平等享受”相矛盾,反而是落实“平等享受”的必要前提和有力保障。

  三、“先休带动后休”路线的可行性

  还有同志,特别是广大网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这一路线的可行性表示担忧。有人甚至半开玩笑地说:“私企的牛马回避一下。”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结论未免过于悲观,对政策的整体性、带动性认识还不够充分。

  首先,必须明确,“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线,而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何处?就在于既要自己带头休,又要推动全员休。这两个方面,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只带头休而不推动全员休,那是“只先休不带动”,违背了战略构想的本意;只要求全员休而领导不带头,那是“只号召不示范”,缺乏说服力和感召力。正确的做法,是领导干部既当“先休者”,又当“带动者”,以自身的休假,带动全员的休假。这才叫“第一责任人”,这才叫“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其次,关于“私企的牛马回避一下”的担忧,需要辩证地看。这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建制的体制内单位。私企的情况确实更为复杂,但这并不意味着私企职工就被排除在“共同休息”的版图之外。恰恰相反,“先休带动后休”的战略构想,本身就包含着由体制内向体制外辐射、由“先休单位”向“后休单位”带动的逻辑。体制内的领导干部带头休起来了,形成了气候、造成了声势,自然会对外产生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当然,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时间,需要耐心,但不能因为暂时“带不动”,就否定“带动”的方向。

  再次,“带动”二字,关键在“带”,要害也在“带”。带,就是引领、就是示范、就是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本身就是对“休假正当性”的最有力背书。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存在“不休光荣、休假可耻”的隐性文化,领导不休,下属不敢休;领导不休,下属不好意思休。如今领导带头休了,这种隐性文化便不攻自破。这就是“带”的力量,这就是“先休”的意义。可见,这条路线不仅可行,而且必行;不仅走得通,而且走得远。

  四、“先休带动后休”的实现路径

  那么,“先休带动后休”究竟如何实现?怎样才算真正的“带动”,而不是“先休的休了、后休的还在加班”?这个问题,前辈思想家在论述“先富带动后富”时,已经给出了可以借鉴的思路。我们不妨拿来一用。

  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休起来的人——主要是领导干部——先“交点休税”,支持后休职工的发展。什么叫“交休税”?就是领导干部在带头休假的同时,要主动为下属创造休假条件、腾出休假空间、保障休假权益。具体而言:领导休假期间,不得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作转嫁给未休假的下属;领导休假归来,要过问、要督促、要推动下属的休假落实情况;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要把下属的休假纳入统筹,不能“一岗一人、离岗即瘫”。这“交休税”,交的是责任,交的是担当,交的是“带动”的诚意。先休者多担一点、多让一点,后休者才能跟上一步、休得踏实。

  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先休群体”——也就是领导干部——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这话怎么理解呢?一方面,领导干部毕竟是单位的“关键少数”,承担着繁重的领导责任,他们的休假,要保障、要落实,但不能因为“交休税”就让他们休得缩手缩脚、休得提心吊胆。削弱了领导干部的休假活力,“带动”的源头就枯竭了,共同休息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所谓“大锅饭”,就是不管工作需要、不管岗位实际,强求所有人同时休、等量休、齐步休。这看似公平,实则低效,既不利于工作,也不利于真正的休息。

  归根结底,“先休带动后休,达到共同休息”,是一个分步骤、分阶段、有先有后的渐进过程。既不能急躁冒进,搞“休假大跃进”;也不能消极等待,搞“休假躺平”。该先休的先休,该后休的后休,该多休的多休,该少休的少休,各得其所、各安其位,才是“共同休息”的真谛。要一手抓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一手抓全员应休尽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实现“休满休足、共同休息”的宏伟目标,让广大职工群众在辛勤工作之余,都能享受到休假制度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