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那片曾经被革命烈火烧得通红的土地上,一场新的、更隐蔽的“风暴”,正在酝酿。这场风暴,不拿枪,不拿炮。它,挥舞着一本叫做“宪法”的经文。它,高唱着一曲叫做“宪政”的圣歌。我们看到,西方的媒体,那些帝国主义的喉舌,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为越南的这场“政治改革”鼓掌叫好。我们看到,国内的那些早已在精神上跪倒在西方脚下的“公知”、“自由派”们,也跟着摇旗呐喊,称赞这是越南“走向文明”、“融入世界”的关键一步。他们说,这是“把权力关进笼子”。他们说,这是“保障公民权利”。他们说,这是“民主的胜利”。但是,一个真正的马列毛主义者,必须永远保持着对一切资产阶级甜言蜜语的、最深刻的阶级警惕!我们必须拨开这层由“法治”、“人权”、“民主”等华丽辞藻所编织的迷雾,去直视其背后那个冷冰冰的、赤裸裸的阶级目的!我们必须提出最尖锐的质问:这场所谓的“宪政改革”,它,究竟是要把谁的权力,关进谁的笼子?它,究竟是要保障哪个阶级的权利?它,究竟是谁的胜利?!这,不是民主的福音。这,是越南那个新生的、肮脏的、与帝国主义深度勾结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在完成了血腥的原始积累之后,为自己所窃取的亿万财富,所寻求的一道“法律护身符”!这,是一场旨在用法律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的复辟,彻底“合法化”、“神圣化”的、最无耻的政治骗局!
01什么是“宪政”?——资产阶级专政的“法律外衣”在展开批判之前,我们必须首先用马克思主义的“照妖镜”,照一照“宪政”这个东西,究竟是个什么“妖魔”。在“公知”、“自由派”的话语体系里,“宪政”,是一个无比神圣的、普世的、代表着人类政治文明最高成就的“好东西”。这,是彻头彻尾的欺骗!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早已把这个问题,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国家,是什么?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那么,法律和宪法,又是什么?它们,就是这个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秩序,而制定出来的、体现其阶级意志的、并由国家暴力机器来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所以,你看清楚了吗?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超阶级的、“全民”的宪法和宪政。封建社会的“法”,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宪政”,无论它把自己打扮得多么“公正”,其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就是,维护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自由”!所谓的“三权分立”,所谓的“司法独立”,其最根本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人民,而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被可能代表了人民利益的革命力量所掌握,从而去干涉和剥夺他们资本家的财产!它,是资产阶级,为自己的阶级专政,所穿上的一件最精致、最体面、也最具欺骗性的“法律外衣”!
02越南的“图谋”——从“经济夺权”到“政治固权”那么,为什么,在今天,越南的统治集团,会如此迫切地,要搞这套西方的“宪政”把戏呢?答案,就藏在他们那三十多年的“革新开放”之中。我们知道,“革新开放”这条修正主义路线,在越南,催生出了一个强大的、富可敌国的、新兴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他们,通过侵吞国有资产,通过与外资勾结,通过征收农民的土地,已经完成了血腥的、肮脏的“经济夺权”。但是,他们,始终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他们害怕什么?他们害怕,他们所窃取来的这一切财富,名不正,言不顺!他们害怕,那个还挂在他们党章和宪法上的“社会主义”和“公有制”的幽灵!
他们更害怕,一旦越南的工人、农民,在被压迫得无法忍受的那一天,重新觉醒,重新举起胡志明的革命战旗,那么,一个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革命政权,就可以依据现有的“社会主义”法理,轻而易举地,把他们的一切非法所得,全部没收,重新归还给人民!所以,他们必须“改”。必须搞“宪政改革”!他们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通过修改宪法,把“保护私有财产”,提升到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就是要通过建立西方式的“司法独立”,来为他们这个阶级的财产,设立一道防火墙,让任何未来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都无法触碰!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他们这个阶级的统治,从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变成一种“法理上的永恒”!这,就是从“经济夺权”,到“政治固权”的关键一步!这,是越南的新资产阶级,妄图为自己和子孙后代,打造的一座可以永享剥削成果的“万年铁牢”!
03“公知”的“狂欢”——“带路党”的里应外合每当这种时候,我们总能看到一类人,上蹿下跳,欢呼雀跃。这类人,就是我们早已深恶痛绝的“公知”、“自由派”。他们,是那个新生的资产阶级,在思想文化领域,最忠实的吹鼓手和“带路党”。他们,用最动听的语言,来包装这场肮脏的交易。他们说,这是“还权于民”。实际上,是把人民监督官僚的、残存的一点点社会主义民主权利,彻底剥夺,然后把权力,通过法律的形式,交到资本手中。他们说,这是“思想解放”。实际上,是让资产阶级的、西方的、腐朽的意识形态,彻底地、合法地,占领所有的思想阵地,把马列毛主义,彻底打成“异端邪说”。他们说,这是“与世界文明接轨”。实际上,是把越南,从政治上、法律上,彻底地、不可逆转地,捆绑到美帝国主义的战车之上,心甘情愿地,充当其在亚洲进行霸权主义的附庸和走狗。这些“公知”,他们,真的关心越南普通人民的死活吗?不!他们,和他们所崇拜的越南同行一样,他们所关心的,只是他们那个“精英”阶层,那个依附于权力、资本和外国主子的、小小的知识分子圈子,能否获得更多的、向人民炫耀其优越感的“自由”!能否更安全地,充当帝国主义进行“和平演变”的文化买办!他们的狂欢,是“带路党”即将大功告成的狂欢。是革命的棺材板,即将被钉上最后一颗钉子时的、无耻的欢呼!
04“人民民主”——我们的回答!面对资产阶级“宪政”的猖狂进攻,我们,难道要束手无策吗?不!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比它先进一万倍、也真实一万倍的武器!这个武器,就叫做“无产阶级民主”,或者说,“人民民主”!这两种“民主”,是根本对立的,是水火不容的!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是一种“程序性的”、“消极的”民主。它,把人民的政治权利,压缩到每隔几年,去投一次票。投完票,人民,就请回家,安安静静地,等待着被统治吧。它,用一套繁琐的法律程序,来限制群众的直接政治参与,来保护统治阶级的稳定。而我们所主张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实质性的”、“积极的”民主!它,不仅仅是投票。它,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毛主席所倡导的:“鞍钢宪法”,让工人阶级,成为工厂的真正主人!人民公社,让农民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社区!“四大自由”,让一切牛鬼蛇神,都暴露在亿万人民的雪亮眼睛之下!这,才是真正的、最广泛的、最彻底的民主!资产阶级宪政,是用法律,来保护“精英”不受群众的“干扰”。而人民民主,是用群众的广泛参与,来防止“精英”蜕变为新的“官老爷”!一个,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个,是“人民万岁”!
05经典:越南之鉴,中国之镜!我们在这里,反复地、不厌其烦地,解剖越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我们自己!是为了警惕,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内部,那股同样在鼓吹“宪政改革”的、阴魂不散的妖风!这些年来,我们国内的那些“公知”、“自由派”,他们所开出的“药方”,与越南的这场“改革”,何其相似!他们,不是也天天在叫嚷着,要“司法独立”吗?其目的,就是要让资本的利益,凌驾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意志之上!他们,不是也天天在叫嚷着,要“军队国家化”吗?其目的,就是要斩断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人民的军队,变成一支只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服务的、没有灵魂的雇佣军!他们,不是也天天在叫嚷着,要“落实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吗?其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美化帝国主义的汉奸言论,获得合法的、不受惩罚的传播渠道!他们的路线图,与越南的修正主义者们,与当年妄图在中国搞“颜色革命”的戈尔巴乔夫们,一模一样!越南,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它,以一个“同志”的身份,用它自己的“先行一步”,为我们血淋淋地,展示了,如果听信了这套“宪政”的鬼话,最终,将把一个革命的国家,带向何等万劫不复的深渊!
06我们的战斗——粉碎“法律党”的进攻!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今天,这场围绕着“宪政”问题的斗争,绝不是什么“学术讨论”。这,是一场尖锐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与那些妄图在中国,彻底复辟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法律党”、“公知派”,在思想战线上的总决战!在这场斗争中,没有中间道路可走!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捍卫和发展我们自己的、人民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我们,必须毫不留情地,揭露和粉碎一切“宪政”话语的虚伪性和反动性!我们,必须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人,都擦亮眼睛,看清楚:那些满口“法治”、“民主”的先生们,他们,究竟是人民的“启蒙者”,还是资本的“辩护士”?他们要的“法”,是锁住人民手脚的法。我们要的“法”,是保卫人民江山的法!这场战斗,我们,必须胜利!也一定能够胜利!
跋越南的“宪政”闹剧,还在上演。它,也许会换来华盛顿的几句廉价的夸奖。它,也许会让岛内外的“公知”们,集体地,迎来一次精神上的高潮。但是,历史的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一个脱离了人民、背叛了革命、一心只想为资本打造“安乐窝”的政权,无论它用多么时髦的“法律”来包装自己,都注定是短命的。它的“宪政”,保卫不了它的腐朽。它的“法治”,也无法阻止人民的下一次革命!警钟,为越南而鸣。更,为我们自己而鸣!---{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