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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法理基础是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

  新中国建立在扎实的、不可辩驳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之上,它的法理,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来源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正义性,来源于对旧王朝、旧社会以及一切剥削制度的彻底否定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追求。

  ——写在前面的话

  电影《澎湖海战》这阵子引起了不少波澜。在这个历史加速的当口,这部片子似乎将施琅收复台湾的历史事件作为了当下解决台湾问题的隐喻,企图用清代封建王朝的“统一”来类比新中国领导下将要实现的祖国统一。结果事与愿违,群众们似乎对此并不买账。这种不买账,恰恰暴露了出于某种时代需求,在去阶级化后应运而生的简单化的“团结史观”与“民族史观”在解释历史和现实问题时的局限性。

  文艺工作者与宣传工作者们们要明白,要真正理解新中国的法理基础,必须回归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范畴,清晰认识到新中国的建立绝非任何封建王朝的延续,而是劳动者阶级推翻剥削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性成就。

  《澎湖海战》试图从清王朝的历史事件中寻找国家统一的法理依据,暴露了今天的许多文艺工作者的局限性。他们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封建王朝的国家统一,本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而进行的军事政治行动,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和强化剥削阶级的统治基础。康熙皇帝派施琅攻台,固然在客观后果上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但其主观动机和最终目的,是为了消除最后一个前明割据势力,巩固爱新觉罗家族的封建统治。

  这种统一,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所追求的国家统一,在阶级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我们的革命,是要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是要实现民族的真正独立和人民的彻底解放。革命胜利后所实现的国家统一,是建立在无产阶级专政基础之上的统一,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统一。这种统一,与封建王朝的家天下统一,能同日而语吗?当然不能!能作为我们解放台湾的文艺宣传吗?当然也不能!

  《澎湖海战》引发的争议恰恰说明今日的群众已经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了,忽视阶级分析的“团结史观”,难以真正获得广大民众的共鸣。

  那种试图将新中国法理基础与封建王朝历史进行捆绑的狭隘“民族史观”,同样是一种理论上的倒退。这种史观虽然强调文化的连续性,这本无错,但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阶级矛盾。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封建王朝,其确实在维护国家疆域方面在某些历史阶段有所贡献,但绝不能因此就模糊了其作为封建专制政权的阶级本质。清王朝是封建地主阶级压迫农民阶级的工具,在其统治下,广大的农民、手工业者依然遭受着沉重的剥削和压迫。所谓的“康乾盛世”,不过是封建经济走到极致的回光返照,无法改变其最终走向衰亡的历史命运。鸦片战争后,清王朝更逐渐沦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可以说清王朝和所有封建王朝一样,从来未有一天是属于人民的中国。

  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立足于中国实际,坚持革命斗争,最终建立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独立和解放——从此,中国人民才真正有了自己的祖国!

  新中国实现的这种解放,不是对清朝法统的继承,而是对清朝及其所代表的旧制度、旧法统的彻底否定和革命。1949年1月14日,毛主席在《关于时局的声明》中明确提出“废除伪法统”的号召,这鲜明地宣告了新中国与旧中国法统的彻底决裂。随后,《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更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这一切都表明,新中国的法理基础,并不是对某个政权的继承,而是在彻底砸碎旧国家机器、废除旧法统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这与任何封建王朝的法统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新中国的法理基础,只能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实践之上。

  《共产党宣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主席也深刻指出:“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新中国正是这一阶级斗争规律的必然产物。它是中国的工农阶级及其他被压迫阶级,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最终战胜了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反动派,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而建立的。这个新政权的性质,不是封建专制政权,也不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而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是向着反动派的专政,是对帝国主义走狗、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专政,而对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这个专政的建立,本身就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标志。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公开申明自己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而奋斗的目标。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明确规定党的政治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至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这一纲领清晰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立场和最终目标。经过无数先烈们的浴血奋战与牺牲,这一纲领最终得以实现。因此,新中国的法理基础,深深植根于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实践,植根于对剥削阶级的彻底革命。正如毛主席曾经形象地比喻的那样,中国革命胜利后建立新中国的进程就像是“铲地基”和“起房子”。所谓“铲地基”,就是彻底废除旧中国的封建制度、官僚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是彻底完成阶级斗争的任务;而“起房子”,就是建立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国家。

  无产阶级专政的确立,不仅体现在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上,也体现在一系列经济制度与社会改造上。

  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确立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度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经济基础,这是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后,毛主席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在1956年底,使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而在大民主时期,鞍钢宪法的提出和实践更是丰富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经济民主的形式和实现路径。

  这一切经济制度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都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任何剥削阶级的利益。这些制度构成了新中国法理基础的坚实框架。

  而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其法理基础的无产阶级性质。例如,罢工自由就曾在毛主席的不懈坚持与努力下被写入宪法,成为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保证。

  回到《澎湖海战》引发的争议,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群众对影片的不满,归根结底就是对那种脱离阶级分析的历史叙述方式的不满。对于施琅这样的历史人物,我们当然可以评价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评价不能脱离其阶级属性和历史局限性。施琅既是前朝的叛徒,又是封建王朝的将领,其行为从根本上是为了维护清朝皇帝的封建统治和为自身谋取特权利益。我们不能忽略其作为封建官僚的阶级本质,更不能将其攻台的历史行为拔高到与解放台湾的无产阶级革命相提并论的地位。同样的,对于清朝的统一事业,我们承认其在历史上对形成现代中国疆域的积极作用,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统一是封建性的统一,与无产阶级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统一有着本质区别。

  总而言之,新中国的法理基础,绝不是建立在对任何封建王朝法统的继承之上,我们已经砸碎了所有的封建旧法统,而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我们无需为新中国找一个旧社会的大爹,新中国的法理基础同样也不是建立在抽象的“民族大义”或“团结和谐”之上,任何忽略阶级叙事的狭隘史观一定会在实践中遇到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

  我们应当有这个自信——新中国就是建立在扎实的、不可辩驳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之上。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通过暴力革命,打碎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在旧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全新国家。它的法理,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来源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正义性,来源于对旧王朝、旧社会以及一切剥削制度的彻底否定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追求。新中国的合法性就在于破坏了一个少数剥削阶级压迫劳动者阶级的旧世界,而建设了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世界。这个新世界,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新世界。它的法理基础,是崭新的、先进的,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任何试图用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旧酒瓶来装社会主义新酒的做法,任何试图用“民族史观”、“团结史观”来淡化、取代“阶级史观”的倾向,都是错误的,狭隘的,都是对新中国法理基础的扭曲。

  最后,《澎湖海战》引发的讨论,再次提醒我们,在历史研究、文艺创作与思想宣传领域,阶级斗争依然存在,无产阶级思想与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特别是封建主义思想、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依然尖锐且复杂。我们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先烈们的革命事业后继有人,才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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