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是让社会变得更好,而不是让人走投无路
河南新乡一对母子辛苦售卖100多吨小麦,换来28万“活命钱”,结果就因为笔钱涉诈而被贵州警方冻结,到最后是钱也没了,自己辛苦种的麦子也没了,全家陷入了绝境。不管警方是出于何种目的、依照的是哪条法律,如果所谓执法或者调查案情就是让无辜的人走投无路的话,那这种行为真的是在为人民服务吗?真的是在让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吗?
这种不讲任何是非对错,只管程序有没有问题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危害程度甚至比诈骗更大。道理很简单,诈骗的危害程度再大,其危害范围也是有限的,能伤害到的人更是有限的。而贵州警方的这种行为却是在告诉大家,不管你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结果都是一样的。说到这里就不禁想起了“彭宇案”,当时法官的做法和现在警方的做法其实差不多,都是不讲任何是非对错。结果就是当今中国第一次出现了老人摔倒无人敢去扶,被人打了甚至不敢还手的史无前例的荒唐现象。
这件事就更荒唐了,它所传递出来的信号就是大家以后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是慎之又慎,因为一旦没搞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对方如果是个诈骗犯的话或者即使对方不是诈骗犯,只是使用的资金是诈骗资金的的话,自己也是要倒霉的,弄不好就会像这对母女一样,钱财两空。这种信号在当今经济下行老百姓都不敢消费的情况下尤为严重,老百姓本来就在拼命存钱不敢消费,好不容易想买个东西或者卖个东西还得担心对方使用的是否是诈骗资金,这样一来不就更不敢消费了吗?没有消费的话经济怎么发展呢?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清案情的真相,尽快把钱还给这对母女,一家人的生计就靠这笔钱了。同时也希望整个社会也不要再出现这种不讲是非多错只讲合不合法的情况了,不要把老百姓都推到了社会的对立面,当年国民党就是因为把共产党分给农民的地又收了回去,把老百姓都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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